司法护航助营商 企业致谢赠锦旗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5 08:12

标签:庄园梦

   “我们怀着诚挚和激动的心情,向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的各位法官赠送锦旗并送上《感谢信》,真诚表达我公司对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各位法官公正廉明、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近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收到一封发自大庄园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感谢信,信件字里行间洋溢着企业对法院的感谢之情。

 


   大庄园肉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肉类食品行业先进企业,在2020年荣获膺“中国肉类食品行业综合实力二十强”,在2021年入选黑龙江企业100强和黑龙江民营企业100强,在市场上获得消费者的广泛喜爱和认可,作为驰名品牌的企业,也是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重点对象。对制作、销售假冒“大庄园”商标商品或者未经授权悬挂“大庄园”标识等不正当竞争和侵犯商标权的行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审判职能,从重打击、依法制裁。此类涉知识产权案件进入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并纳入诉前调解和多元解纷平台,将大量的调解工作贯穿审判全过程,侵权人受到了法律教育,权利人也能够快速拿到赔偿款,实现既赢了官司,也赢了市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定期深入辖区企业实地走访和座谈,问需求、解难题,积极宣讲法律政策,提前研判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和问题,搭建法律服务直通平台,为企业答疑解惑,及时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全方位、多维度为企业提供司法保障,做到企业有所求、司法有所应,提高了企业的商标意识、品牌意识、维权意识。


   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保护、惩罚、指引等职能作用,优化了市场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